10月14日晚間,證監會官網發布消息顯示,洛陽澗光特種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澗光特種”)IPO未能獲得通過。

此次公司首發被否,發審委主要提出了三點疑問。首先,澗光特種在報告期內營業收入增長較快。密閉除焦系統業務收入及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增幅較大,主要通過專有技術方式獲取業務。對此,發審委要求公司說明發行人密閉除焦系統等核心技術的來源及其合規性,是否來源于與中石化等主要客戶的合作研發或授權使用,相關產品或技術的歸屬或使用是否存在爭議或潛在糾紛。

其次,澗光特種主要產品密閉除焦系統和硫磺造粒系統基本采用驗收確認方式。發審委要求公司說明設備試運行結束后雙方提請進入驗收流程的具體過程,驗收具體內容,驗收后存在需整改事項時對驗收結果的具體影響,是否存在導致人為提前或滯后確認收入的可能等問題。

此外,澗光特種前身為洛陽中原電子器件公司批復開辦的集體所有制企業洛陽澗光電器設備廠。澗光特種需要說明澗光電器歷史上存在股權代持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股權代持是否真實,相關依據是否充分,股權代持的設立、解除和清理是否合法、有效等問題。

(記者 董亮 丁寧)

標簽: 澗光特種 IPO 業務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