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對云南浩騏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浩騏公司”)罰款1000元并責令改正,處罰事由為其車輛從俊發城N23地塊工地拉運渣土至李進龍消納場處置,在二環北路被查,存在車身不潔的違規行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網站公示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盤城管處罰決[2021]NO:0000627。記者查詢發現,俊發城(俊發名城N-23-1地塊)項目為俊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俊發集團”)旗下項目。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浩騏公司主要違法事實如下:“2021年2月23日23:44時,云AL2106從俊發城N23地塊工地拉運渣土至李進龍消納場處置,在二環北路被查,存在車身不潔的違規行為?!镀髽I情況》(企業編號NO:新-093)有此車輛。重型自卸貨車,東風牌,核定載質量12370kg。”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指出:“第一款:在城市內進行建設和施工的單位,應當在施工前與項目所在地的城市管理部門簽訂市容保潔責任書。第二款:施工場地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有效防止塵土、泥漿、污水等污染環境的設施。施工場地出口處應當設置防泥設施并對車輛進行沖洗,防止車輛污染道路。第三款:建設工程竣工時,應當清理施工現場和周邊環境,經城市管理部門驗收合格,方能撤離施工現場。第四款:違反第一、三款規定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第二款規定的,處以一千元罰款;造成道路污染的,責令清除污染,并按照污染面積每平方米處以三十元罰款。”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顯示:“在市區運行的交通運輸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貨運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貨物,應當密封、包扎、覆蓋,避免泄漏、遺撒。”
昆明市盤龍區城市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3月8日。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渣土只是建筑垃圾的一種。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中所稱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拆除各類建筑物、構筑物、管網等以及居民裝飾裝修房屋過程中所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它廢棄物。
資料顯示,俊發名城N23-1地塊建設單位為云南俊發龍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俊發集團持股98.84%;云南嘉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持股1.16%。該項目凈用地面積23602.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130518.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3670.94平方米,容積率5.48,建筑密度24.48%,綠地率40.15%。一期指標如下:總建筑面積(地下室及1、2、4、5、6號樓地上部分)為160788.62平方米,其中,地上為107117.68平方米,地下為53670.94平方米。
資料顯示,俊發名城N23-1地塊建設單位為云南俊發龍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其股東結構如下:俊發集團持股98.84%;云南嘉晟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持股1.16%。該項目凈用地面積23602.1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積130518.6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3670.94平方米,容積率5.48,建筑密度24.48%,綠地率40.15%。一期指標如下:總建筑面積(地下室及1、2、4、5、6號樓地上部分)為160788.62平方米,其中,地上為107117.68平方米,地下為53670.94平方米。
官網顯示,俊發集團1998年創建于云南,深耕云南,并快速推進全國布局,目前已入駐大灣區、長三角、華中、西南四個高成長區域,上海、佛山、廣州、西安等14城,累計開發百余個地產項目,及百余物業服務項目??傎Y產突破150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