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近日印發了2021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擬制定、修改的規章類立法項目合計27件。

在貫徹落實新證券法、做好制度銜接方面,證監會表示“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有6件,其中制定《欺詐發行上市股票責令回購實施辦法(試行)》等受到市場關注;“需要抓緊研究、擇機出臺的項目”2件,包括:制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修改《證券市場禁入規定》。

在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方面,“力爭年內出臺的重點項目”9件,包括:制定《證券基金投資咨詢業務管理辦法》《證券經紀業務管理辦法》;修改《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等。

在強化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方面,證監會將制定《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證券期貨市場監督管理措施實施辦法》;修改《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

證監會表示,2021年證監會還將繼續配合全國人大有關部門做好制定期貨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做好《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實施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關司法機關做好相關證券期貨領域司法解釋立法工作。

標簽: 2021年 立法 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