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禁止城里人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等,也不能以各種名義強制農民退出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22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兼中央農辦秘書局局長吳宏耀就農村宅基地改革等問題進行了答記者問。
他表示,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農民的切身利益,要保持足夠的歷史耐心,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這三條底線,要確保改革始終朝著正確的方向向前推進。
據了解,近年來,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政策,依法加強農村宅基地的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切實保護農民合法權益。2020年,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國104個縣市區和3個地級市啟動了新一輪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2021年中央1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明確提出,“加強宅基地管理,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有效實現形式。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償轉讓的具體辦法。”
吳宏耀介紹,試點的核心是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實現形式。在試點中,著眼保護進城落戶農民宅基地權益,要探索農戶宅基地資格權的保障機制,同時,通過探索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抵押、自愿有償退出、有償使用等,來增加農戶的財產性收入。
需要強調的是,“對農村土地問題,不能簡單算經濟賬”——21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在接受新華社采訪時表示,“農村的‘三塊地’包括承包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有兩個特性決定了它不可能像一般的財產可以隨意讓渡和處置,一是對國家對社會有保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供給的功能,二是對農戶對農村有保生存保穩定的功能。”
據了解,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經濟下行影響,我國一度有3000多萬農民工留鄉或二次返鄉,但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其中很大原因是農民在農村還有一塊地、一棟房,農村發揮了重要的蓄水池和穩定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