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發布關于對蘇州邁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邁為股份”,300751.SZ)的關注函(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552號)。深交所就邁為股份與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訂的《投資協議》提出9項問題。

12月21日,邁為股份披露了《關于簽訂投資協議的公告》,公司近日與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協議》,擬投資15億元用于建設邁為智能產業園項目,項目內容主要包括OLED面板設備項目、高效HJT太陽能電池設備項目及其相關配套的真空加工項目等。

公告顯示,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在具備土地出讓條件后提供邁為股份符合“七通一平”條件的土地約285畝供廠房建設,其中一期現行供地85畝,其余用地待具備掛牌條件后出讓給邁為股份,出讓土地的用途為工業,地塊位置為大兢路以北,光明路以東,土地按掛牌價取得,土地的使用需符合國土部門的有關規定。

邁為股份自簽署土地合同之日起6個月內,取得住建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并進場施工,并在自簽署土地合同之日起(須實際具備進場施工條件)2年內按照土地出讓公告的規劃條件全部建設完畢。

邁為股份稱,本次簽署的投資協議為雙方開展項目投資的意向性協議,具體的項目投資及雙方的權利義務以雙方另行簽訂的項目投資協議/開發建設協議為準。本次投資符合國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戰略發展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資源、提升公司未來經營業績,有助于公司的長遠發展,符合公司長遠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項目投資不會對公司財務及經營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

深交所注意到,該項目用地約285畝,其中200畝尚未具備掛牌條件。

深交所在關注函中要求邁為股份補充說明公司取得項目用地的具體流程及主要審批環節,預計取得時間及判斷依據,預計是否合理、審慎,是否存在無法取得項目用地的風險。

以下為原文:

關于對蘇州邁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注函

創業板關注函〔2020〕第552號

蘇州邁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12月21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近日與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了《投資協議》,擬投資15億元用于建設邁為智能產業園項目,項目內容主要包括OLED面板設備項目、高效HJT太陽能電池設備項目及其相關配套的真空加工項目等。公司主營產品為太陽能電池絲網印刷生產線成套設備,近期公司股價漲幅較大。我部對此表示關注,請你公司核實說明以下事項:

1.請補充說明公司OLED面板設備及高效HJT太陽能電池設備的具體研發情況,包括研發啟動時間、研發計劃、研發投入、人員儲備及形成技術和產品情況等,上述業務與公司主營業務的相關性以及公司具備的競爭優勢。

2.請結合OLED面板設備及高效HJT太陽能電池設備領域的市場環境、競爭格局、在手訂單及相關成本等情況,說明上述業務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具體影響,并充分提示相關業務風險。

3.公告顯示,項目用地約285畝,其中200畝尚未具備掛牌條件。請補充說明公司取得項目用地的具體流程及主要審批環節,預計取得時間及判斷依據,預計是否合理、審慎,是否存在無法取得項目用地的風險。

4.請補充說明邁為智能產業園項目的資金使用及項目建設的具體進度安排,該項目的建設規劃是否合理、審慎,項目實施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并充分提示相應風險。

5.請說明邁為智能產業園項目及簽訂《投資協議》的具體籌劃過程,是否做好保密措施,并報備本次簽訂《投資協議》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

6.請說明近期公司股價波動與公司生產經營等基本面是否匹配,并結合股價漲幅、市盈率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偏離情況等進一步提示投資風險。

7.請說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近三個月內是否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未來三個月內是否存在減持計劃,并說明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迎合市場熱點,炒作公司股價的情形。

8.請說明公司近期接受媒體采訪、機構和投資者調研、回復投資者咨詢等情況,是否存在違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則的情形。

9.請核實說明公司是否存在其他應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籌劃中的重大事項或可能導致股票交易大幅波動的事項。

請你公司就上述事項做出書面說明并充分提示風險,在12月24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我部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江蘇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市公司的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的責任。

特此函告

創業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21日

標簽: 邁為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