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江陰市萬城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陰萬城置業”)罰款20萬元,其違法要求施工單位使用不符合有關文件和規章要求的建筑起重機械。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澄住建罰字[2020]第228號。記者查詢發現,江陰萬城置業為藍城房產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城集團”)旗下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2020年8月14日,江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檢查時發現,江陰萬城置業在江陰市青陽鎮建設澄地2019-C-31號B區地塊商品房開發項目時,發現江陰萬城置業上述違法事實,屬對施工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違法行為。
江陰萬城置業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該條規定如下: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江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江陰萬城置業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一)項: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江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1月11日。
今年8月,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為防范遏制建筑起重機械事故發生,進一步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根據《特種設備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等要求,發布通知。要求建筑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管理相關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做到方案編審到位、人員到崗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安全交底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確保安全生產。
通知稱,加強起重機械設備事中、事后監管。各地要按照“寬進、嚴處、重罰”的要求,加強起重機械設備事中事后監管,對發現設備產權單位多臺設備在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購機發票等產權信息上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根據《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蘇建質安〔2020〕120號)要求,對產權單位實施半年以上停業整頓處罰,并記入不良信息記錄。
江陰萬城置業成立于2019年12月24日。其股東結構如下:藍城嘉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10000萬元。藍城嘉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藍城集團持股51.00%;王成兵持股29.00%;周建成持股20.00%。
官網顯示,藍城集團成立于2010年9月8日,是宋衛平帶領綠城核心團隊和優秀資源組建而成。2019年藍城品牌價值達162億元
標簽: 萬城置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