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于昨日公布的雙鴨山銀保監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雙銀保監罰決字〔2020〕16、17號)顯示,經查,黑龍江友誼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龍江友誼農商行”)對主要股東及其關聯方未進行穿透管理;2019年度違規分紅。

當事人王曉剛對該行2019年度違規分紅負直接責任。雙鴨山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黑龍江友誼農商行罰款50萬元;對王曉剛罰款5萬元。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黑龍江友誼農商行成立于2012年6月13日,注冊資本2.15億人民幣,王曉剛為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雙鴨山五環大酒店有限公司、寶清縣林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并列為第一大股東,各持10.58%比例股份。任俊卿為雙鴨山五環大酒店有限公司大股東、實控人,持股比例70%;張吉興為、寶清縣林興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實控人、大股東,持股比例46%。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

(三)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以下為原文:

標簽: 黑龍江友誼農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