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對居民的一些聚集性、流動性、接觸性和一些非必需的消費都帶來了一定的沖擊。“但新型消費還在擴容并發揮作用,網上消費、電子商務等,保障了14億人民的基本生活,同時,也助力了企業的復工復產。”

在疫情期間,居民的消費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因此,有不少聲音指出,在疫情形勢好轉之后可能會出現“報復性消費”。但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1至4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8178億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3月份收窄8.3個百分點,環比增長0.32%。從這一數據來看,似乎遠未達到“報復性消費”的預期。另據央行數據顯示,一季度住戶存款增加6.47萬億元。由此看來,“報復性的存錢”似乎提前而至。

預想中的“報復性消費”為何沒有出現?

北京大學國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蘇劍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報復性消費”沒有出現,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因素導致。第一,當前我國生產、生活并未完全恢復,部分行業仍在受限當中,尤其是第三產業。第二,由于國際疫情形勢仍舊嚴峻,使得國內復工復產腳步也有所放緩。“長時間停擺使得居民就業、收入預期不穩,進而抑制了消費增長。”

而對于近期談論較多的“報復性消費”和“報復性存錢”,蘇劍則表示,無論是“報復性消費”還是“報復性存錢”,都要看后期“穩增長、穩就業”的政策與效果。從目前形勢來看,就業形勢仍存在一定風險,如果后期調控得當,經濟增長與就業平穩可控,“報復性消費”也是有可能的。相反,如果經濟下行壓力進一步加大,就業預期長時間不穩,理性預期的公眾決策可能會導致“報復性存錢”出現。

“是不是‘報復性消費’?這個評價不一定準確,恢復性消費是肯定的。”寧吉喆在會上表示,隨著經濟持續恢復和復工復產的推進,我國消費規模擴大和結構升級的大趨勢沒有改變,相信5月份的消費數據還會更好一些。

而對于如何進一步促進消費回暖,蘇劍表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來進行分析。首先,“穩就業、穩收入”是根本,只有工作和收入穩定,老百姓才敢買東西,而這也是促進進一步消費的基礎。其次,要穩步保質保量推進疫情的收尾工作。只有疫情真正結束了,居民生產、生活才能恢復正常,各種限制措施才會完全消失,產業結構才能平衡匹配,消費環境才會得以恢復。最后,在有條件情況下,可以適當發放消費券、加大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促進消費增長。

標簽: 報復性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