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舉行的第二場“委員通道”開啟。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甘霖表示,消費投訴公示制度還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
甘霖表示,提振消費離不開放心消費,放心消費的難點是消費維權,疫情期間哄抬價格、假冒偽劣這些違法行為備受關注,消費者遇到這些煩心事就進行投訴,目前主要靠政府的“三板斧”來解決投訴,那就是監管、執法加調解。說來說去,主要還是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的“二人轉”。而真正有監督權的消費者,沒有真正地參與進來。
要補齊社會共治不足的這個短板,需要創新維權機制,要走監管的群眾路線,政府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訴信息集中曬出來,充分發揮14億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全社會來共同監督。
甘霖也以兩個案例來說明消費投訴公示的作用和效果。2017年,北京市東城區一座寫字樓入駐了32家教育培訓機構,一時虛假宣傳、預付卡跑路等投訴高發,成為頑疾。當地監管部門就在大廈里面設置電子顯示屏,動態公示所有商家的投訴信息,投訴量誰多誰少,解決投訴誰快誰慢,一目了然。消費者一進大門,就能夠貨比三家,僅僅公示半年之后,這個投訴就基本清零,可以說是標本兼治。事實證明,商家不怕投訴,怕公示。
也是在2017年,某共享單車企業突然投訴異常飆升,居當年全國第一。小小的一輛單車,投訴量居然超過了大型電商平臺和大型商超。由于是新業態,缺乏公示制度,后續的更多消費者不能及時獲得投訴信息而得到預警,最終暴發了系統性的押金風險,共享單車變成了共享風險。
甘霖談到,兩個案例都說明,消費投訴公示很有效,也很重要,關鍵是要解決信息不對稱,因為消費者也是監督者。進入大數據時代,人們都習慣于在花錢的時候先看看商家的好差評。消費投訴公示既是“黑榜”也是“紅榜”,既是監督也是鼓勵。政府打造消費投訴公示,就好比是打造一個政務版的“電商平臺”,不同商家就是上面的“網店”,平臺上及時曬出各商家的“投訴率”,再千變萬化的市場違法行為,也終究逃不過消費者的火眼金睛,消費者用腳投票,良幣驅逐劣幣,最終是能夠提振消費信心,解決煩心事,提升獲得感。
下一步,消費投訴公示制度還需要加大力度,全面推行。要拓展線上線下公示渠道,聚焦投訴集中企業以及多發易發的問題,部門聯動形成合力,讓信息更公開,市場更透明,消費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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