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記者從浙江省消保委獲悉,2020年“五一”小長假期間,浙江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與咨詢1715件,其中投訴743件,咨詢972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41.02萬元。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住宿、餐飲糾紛、網絡購物糾紛以及預付式消費糾紛等方面。
“五一”期間,浙江省消保委接到消費者郭某投訴,稱其在攜程網上以400多元的價格預訂了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某酒店,但遭到單方面取消訂單,同時該酒店仍有房間可預訂,價格漲至1000元。經浙江省消保委和南潯區消保委共同調解,酒店方同意按“五一”期間當地酒店市場價格,即每間1000元退款給消費者作為補償。
浙江省消保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從住宿服務類消費糾紛上看,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有住宿設施、衛生條件差,與宣傳描述不符;經營者未按約定收取房價,到店住宿時要求消費者另加費用;消費者在網上預訂的房間被經營者單方面取消訂單,漲價后再行出售;經營者以客滿為由,擅自將消費者預定的房間進行變更,安排在條件較差的房間等。
在餐飲服務類消費糾紛方面,據介紹,餐飲衛生環境不過關、菜品未明碼標價、消費者獲得的消費券、抵用券、低價折扣等優惠,到店就餐時卻被告知無法使用等問題成為投訴反映的熱點。
受疫情影響,不少線下實體店開始直播賣貨。消費者宅家觀看直播,網購下單,但收到貨后又覺得自己過于沖動消費想要退貨,從而產生糾紛。
浙江省消保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直播展示的商品材質、面料等與實際收到的不同,通過直播購買商品后店家遲遲不發貨,直播宣傳的優惠實際未給予等是消費者主要的投訴點。
此外,“五一”期間,不少健身房、教育培訓、美容美發機構推出低價折扣吸引顧客充值辦卡,消費者充值后發現實際服務與宣傳不符;受疫情影響,部分預付式消費企業關門停業,導致消費者的預付款無法退回,從而引發大量群體性投訴。
標簽: 浙江省消保委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