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4月28日報道,如今,電商直播風起云涌。眾多明星、網絡紅人通過直播推薦商品,觀眾“一鍵下單”。網紅帶貨方便快捷,有互動效應,頗受歡迎。但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網紅帶貨不同程度存在質量差、退貨難、數據假等亂象。
“小木耳,大作為”“我為湖北胖三斤”,無論是否觀看過網紅直播或者購買過其售賣的商品,網紅帶貨這種基于移動互聯網技術普及而產生的新零售模式,已經滲透進諸多人的生活。
網紅帶貨確實實現了多贏。一來,網紅富有感染力的推銷手法可以刺激消費,尤其疫情期間人們足不出戶,各類商業活動暫時停擺,對零售業的沖擊較大,利用網紅帶貨無疑可以刺激市場消費;二來,網紅可以借助自身的影響力和議價能力,為消費者爭取到質優價廉的好貨,讓消費者得到實惠;三則,網紅帶貨模式直接打通了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聯系,“沒有中間商賺差價”——很多脫貧助農的農產品已經紛紛采取此種模式銷售。
但也應注意到,和所有網購模式一樣,網紅帶貨的背后暗藏“洶涌”,消費者一不留神就會上當受騙。江蘇省消保委日前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在直播平臺購買過物品的消費者中,超過三分之一的人遇到過“三無”商品及商家售后服務態度差的問題。
網紅帶貨亂象不斷,與其背后的利益鏈和運營模式關系重大。網紅帶貨模式多為商家與經紀公司合作,由經紀公司安排網紅推廣產品。網紅的人氣、直播間的流量直接跟網紅及經紀公司的收入掛鉤,因此很有可能出現為了讓數據好看一些、金主開心一點,而惡意刷數據造假的情況。同時經紀公司與商家大多數情況下只會約定帶貨的產品和流程,而對產品本身缺少全面了解。其實網紅帶貨的工作性質和內容跟線下實體店的營業員、導購并無本質區別,其對產品的了解可能還沒有后者多,因此帶貨直播“翻車”頻頻,不足為奇。
此外,網紅帶貨的短視頻平臺、直播平臺管理不力,直播門檻、售賣商品準入門檻和規范標準不夠明確等,給了一些“三無”產品和小作坊借此進入的機會。
相關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直播電商市場規模已達4338億元,預計2020年行業總規模還將繼續擴大。帶貨直播可謂潛力巨大,但真想行穩致遠,還須靠完善的制度和規范護航。
直播帶貨與其他電商行為基本沒有本質區別,理應受到電子商務法的約束,但現實中對此類行為的定性尚不明確,這就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直播帶貨中各方的權利義務,進而避免各種打擦邊球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相關平臺也要提高準入標準,完善誠信評價機制和黑名單制度,對有售假、偽造流量等行為的主播嚴厲查處。而網紅們若真想長紅,必須愛惜自己的羽毛,用誠信、專業、厚道迎得消費者和粉絲的信任。
標簽: 網紅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