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近年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實踐中遇到的新問題、新情況,上交所再次整理提煉了相關問題,編制了第三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問答》(以下簡稱《監管問答》)。此前,2017年1月和6月,上交所已先后形成兩期《監管問答》,對公司可能遇到的規則難點、疑問、常見錯誤和風險等進行了集中梳理并予以明確。
本次發布的新一期《監管問答》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關于資產交易,對上市公司以現金方式購買或者出售資產的交易行為,主要從董監高和中介機構勤勉盡責、一般交易和關聯交易的信息披露、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注意點等多個方面,強化現金資產交易監管,防范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利用不當資產交易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是關于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主要從募集資金的存放、專戶的使用管理、募集資金使用緩慢時的進展披露、募投項目收益情況披露、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資金、閑置募集資金管理及臨時補流、募集資金變更用途及永久補流等方面,規范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三是關于委托理財,結合新修訂的公告格式指引,主要從委托理財的信息披露具體標準、預計委托理財金額的決策和披露要求、理財資金不同投向的差異化披露要求、募集資金委托理財的注意事項、如何完善內控制度和強化風險提示等方面,引導上市公司審慎開展委托理財業務。
四是關于二級市場舉牌,明確了權益變動報告書中增持目的和未來增減持計劃的披露要求,強化權益變動報告書及提示性公告中增持主體和資金來源等的披露義務。
為方便理解使用,上交所同時編制了兩個版本,將最新一期作為單行版單獨發布,并將其與往期合編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問答(匯編版)》。上市公司和投資者可以在上交所官網“信息披露監管業務指南”中查閱使用。(王一鳴)
標簽: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