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11月12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召開,會議要求,抓緊研究制定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改革的目標、時間表、路線圖。
而自上周以來,國資委也已相繼發布兩份國企改革相關文件。
高層發聲,明確國企改革路線圖
11月12日,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召開。
會議要求,未來三年是關鍵的歷史階段,要落實好國有企業改革頂層設計,抓緊研究制定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明確提出改革的目標、時間表、路線圖。
5天連出兩份文件
從上周五開始,國資委已相繼發布《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兩份央企改革文件。
11月11日,國資委發布文件《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加大了授權放權力度,在推動落實中央企業集團主體責任的同時,進一步明確了股權激勵實施的規范性要求。其中包括:
1、激勵對象:聚焦核心骨干人才隊伍。中央和國資委管理的中央企業負責人不納入股權激勵對象范圍。
2、激勵規模:中小市值上市公司及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權益數量占公司股本總額的比重,最高可以由1%上浮至3%。上市公司兩個完整年度內累計授予的權益數量一般在公司總股本的3%以內,公司重大戰略轉型等特殊需要的可以適當放寬至總股本的5%以內。
3、價格確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按照不低于公平市場價格的50%確定。股票公平市場價格低于每股凈資產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原則上按照不低于公平市場價格的60%確定。
4、價值比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權益授予價值,境內外上市公司統一按照不高于授予時薪酬總水平(含權益授予價值)的40%確定。股權激勵對象實際獲得的收益,屬于投資性收益,不再設置調控上限。
5、業績考核:在權益授予環節,業績考核目標應當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合理設置,股權激勵計劃無分次實施安排的,可以不設置業績考核條件。
6、科創板激勵:尚未盈利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按照不低于公平市場價格的60%確定。在上市公司實現盈利前,可生效的權益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授予額度的40%,對于屬于國家重點戰略行業、且因行業特性需要較長時間才可實現盈利的,應當在股權激勵計劃中明確提出調整權益生效安排的申請。
11月8日,國資委印發《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操作指引”)。
操作指引給中央企業所屬各級子企業通過產權轉讓、增資擴股、首發上市(IPO)、上市公司資產重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資本、集體資本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提供參考。其中:
1、對于不同類的國有企業改革: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國有資本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主業處于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公有資本參股;根據不同業務特點,有序推進具備條件的公益類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另外,還要充分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市場化運作專業平臺作用,積極推進所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2、引入非公有資本投資者方面:主要通過產權市場、股票市場等市場化平臺。通過產權市場引進非公有資本投資者,主要方式包括增資擴股和轉讓部分國有股權。通過股票市場引進非公有資本投資者,主要方式包括首發上市(IPO)和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發行證券、資產重組等。
3、激勵機制方面:建立健全內部管理人員考核評價機制,實現“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讓”。建立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打破高水平“大鍋飯”。
4、員工持股方面:員工持股總量原則上不高于公司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比例原則上不高于公司總股本的1%。
此外,操作指引還明確了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有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等的要求。
僅2成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
伴隨著國企改革加速落地,投資紅利逐步顯現。
10月份,由國務院國資委產權管理局指導,北京產權交易所和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聯合主辦的“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項目專場推介會”,共有274個中央企業混改項目在推介會上亮相,擬引入社會資本規模超2000億元。
華泰策略團隊研報分析,根據國資委研究中心11月2日發布的《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報告》,我國國企的收入結構中,傳統行業占比多,而新興產業占比較少,目前共有45家中央企業控股的92家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占中央企業控股境內外上市公司的22.8%,主要分布在通信與信息技術、醫藥、機械、軍工、能源等戰略新興行業領域,我們認為未來通過股權激勵等系列現代化企業制度改革,科創類國企有望在這一輪科技周期中承擔自主可控、技術升級等重要使命,在激勵機制理順的條件下,科技國企的研發實力有望提升、成長空間有望打開。
據國資委網站,顯示目前共有95家央企。
據Wind梳理,目前顯示企業屬性為央企的A股上市公司數量共有378家。
市場展望新一輪紅利
招商證券王超、岑曉翔、錢佳興此前研報分析,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目前只有81家上市公司實施了股權激勵,占比僅20%,實施力度遠遠不夠,下一階段強化正向激勵還有很大的空間。為支持和鼓勵中央企業用好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國資委將進一步完善政策,年內出臺中央企業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的操作指導文件,明確子企業股權激勵方案審批事項下放集團公司后的工作機制,優化業績考核條件,研究解決實際收益封頂限制問題,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紅利。
報告認為,改革疊加成長,關注改革紅利釋放和行業基本面持續改善。
華創證券點評通知認為,激勵力度加大。
一是提高授予數量占比,將科技創新型上市公司首次實施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票數量從總股本的1%提高至3%,重大戰略轉型等特殊需要的上市公司兩個完整年度內累計授予數量放寬至5%。
二是提高權益授予價值。將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股權激勵權益授予價值占授予時薪酬總水平的比例統一提升至40%。
三是不再調控股權激勵對象實際獲得的收益。
報告認為,股權激勵能夠把員工和公司的利益進行綁定,激發員工積極性,有利于中長期提升經營業績。從過往實踐經驗看,推出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營收、利潤增速水平在整體上要高于無股權激勵計劃的公司。激勵力度較大、業績要求較高者,股價的超額收益率更加突出。盡管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數量顯著增加,但總體上仍需加強。此次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實施股權激勵的規范性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央企上市公司中長期激勵提供了政策保障,有望促進相關改革加速落地。
標簽: 國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