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資本市場的退市制度歷經多次改革,已經形成了多元化的退市指標體系和較為穩定的退市實施機制,比如面值退市、重大違規退市等,將一些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企業清理出資本市場。

通過觀察不難發現,我國資本市場退市的公司中,絕大部分屬于強制退市。相對于境外成熟資本市場多元化、暢通的退出渠道,比如強制退市、重組退市、破產退市等,“退市難、退市少”的問題依然存在。

所以,筆者認為,隨著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退市渠道越來越多元化,退市方式也要有進一步的突破,除了強制退市外,還要加大吸收合并、出清式資產置換、賣殼等重組退市的力度。這是實現市場優勝劣汰、持續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舉措。

重組類退市包括吸收合并、重組上市和出清式資產置換三種類型。在A股市場上,亦有相關的上市公司通過這些方式退市,比如小天鵝通過吸收合并方式退市;云南能投和東方新星以“賣殼”的方式退出;*ST嘉陵則以出清式資產置換退出。

通過這些方式,使得上市公司質量得到了提升。像出清式資產置換,就是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將原來主要業務置出,同時置入新業務,使上市公司主業發生“脫胎換骨式”的變更。

那么,我國的股票市場緣何會出現上市公司重組退市等情況比較少的現象?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大家對退市存在一些誤區,總是認為只有劣質企業才會退市。其實不然,以重組退市的方式來看,退市與否并不能直接衡量企業好壞。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中,那些經營好的企業,出于發展考慮,也可以退市。

所以,對于上市公司退市,大家要理性看待,畢竟,退市的并不都是“壞學生”,也有可能是出于為了公司更好發展的考慮。

對于上市公司退市,中國證監會在9月10日提出的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12條中已經明確表示,嚴把IPO審核質量關,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暢通多元化退市渠道,促進上市公司優勝劣汰。

作為資本市場必備的機制之一,退市制度是保持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強化市場自我糾錯、公平競爭的體現。嚴格的退市制度,對于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形成了標尺式的衡量,對優勝劣汰機制和市場資源優化會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同時,建立“有進有出”的體系,有助于資本市場發揮優勝劣汰、資源有效配置的作用,而“有進有出”的運行規則,也是我國資本市場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

如今,退市制度正積極發揮作用,一些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陸續被清理出資本市場,有序進退成為股市新常態。

但這只是其中的一方面。筆者還希望看到有上市公司出于自身發展的需要,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退出資本市場,在這過程中實現更進一步的做大做強,證明退市的并不一定都是“壞公司”,讓大家對退市不再有偏見。當然,在這過程中,重要的一點是,上市公司必須是“打鐵還需自身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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