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于日前印發通知,部署建立校外培訓機構底數核查機制。該通知要求各地發揮“雙減”機制協調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縣核錄情況進行巡查,確保底數無遺漏、信息摸準確。各縣(市、區)要組織開展拉網式自查,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摸排、分類建檔、逐一標記,應納盡納,不留死角和遺漏。

同時,各地要通過“互聯網+監管”的方式,對線上線下校外教育培訓開展常態化、智能化監管。目前,教育部已建設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以下簡稱平臺),各地要通過平臺,形成校外培訓機構底數。校外培訓機構要通過平臺,完善機構、培訓人員、培訓材料、資金等信息并實時更新。并要注意嚴格區分線上教育和線上教育培訓。

從時間節點來看,在2021年10月31日前,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確保本地區所有校外培訓機構在平臺上登記入冊。11月15日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填報的信息進行逐一核查,標記運營狀態,形成本地區校外培訓機構底數。11月中旬起,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底數核查情況組織抽查,并對各地完成情況、數據質量等進行專門通報。

(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

標簽: 教育部 培訓機構 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