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據教育部網站信息顯示,教育部等九部門聯合印發了《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計劃》(以下簡稱“優師計劃”)。根據計劃安排,優師計劃由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全國年度招生計劃中統籌安排,在高校年度招生總規模內單列下達。

報考優師計劃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的全國統一高考,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在錄取后、獲得錄取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鄉村振興工作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縣中小學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

據了解,優師計劃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將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同時,優師計劃師范生畢業時,將參照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相關政策,免去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文件要求,優師計劃的實施高校要針對優師計劃師范生開設系列特色課程,并全面落實高校教師與中小學教師共同指導教育實踐的“雙導師制”,強化師范生教學基本功,提升教書育人本領。

(記者 程銘劼 趙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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